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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河南省发展研究奖”的通知

作者:李俊平来源:科研处 编辑:杨树德 访问次数:发布时间:2014-11-14

校属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》,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,发展壮大我省决策咨询事业,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,省政府设立了“河南省发展研究奖”。根据《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》,现将第五届(2014年度)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奖项等级及数量

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为省级奖励项目,本届评审设立三个奖励等级:一等奖5项、二等奖30项、三等奖60项。

二、参评成果范围

1.凡在20121月至201312月之间完成的研究成果,包括专题研究、调研报告、著作、论文等(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),经本人所在单位把关和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,均可参评。

2.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成果,或已被评为其它省、部级奖的成果,或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、发表的成果,不得参加本奖项的评审。

3.省级领导的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参评。

4.为进一步增强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获奖者的代表性,适当扩大获奖者覆盖面,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河南发展问题的研究,在第三届(2010年度)、第四届(2012年度)评审中已经获得过一等奖或二等奖的研究成果主持人(第一作者),原则上不再以主持人身份参评。

5.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。非主持人参与的研究成果申报不能超过2项,且最多只有1项成果获奖,不重复授奖。

三、参评成果条件

1.研究成果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
2.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,对省委、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决策形成或解决重大问题有较高的参考价值。

3.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、思想性、系统性和创新性。

4.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,可操作性强,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。

四、评委组成及回避制度

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评委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,凡参与申报成果的人员不得从事评审工作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1.获奖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,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。

2.本奖其他待遇按照省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申报要求

1.认真、如实填写《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》,并将申报评审表、研究成果及附件(包括进入决策情况、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、出版和发表情况、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)一式4份(分袋),研究成果电子版1份,单位汇总表1份,纸质材料报至科研处413房间,电子版通过QQ发送。

2. 每项研究成果参加人员限申报7人(包括项目主持人)。

3.不受理涉密项目,申报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。一般不受理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完成单位的成果。

4. 申报截止时间:20141120

联系人:李俊平;联系电话:2968617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111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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